恒安标准御如意健康保险计划2022特点:
1、保险期间灵活选择
保障期间可选至60周岁、至70周岁、至80周岁或终身,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择。
2、特定疾病保障
60周岁前享有男/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60周岁后享有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均在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的同时,额外绐付50%基本保险金额,在人生不同阶段均享有高发重疾保障,安心如意。
3、重疾医疗双保障
保险计划在提供重疾保障的同时还提供医疗保障,可保证续保5年。包含重度疾病和罕见病津贴保险金、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重度疾病和罕见病医疗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院外(境内上市)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包括恶性肿瘤特药)以及CAR-T特药等最多11项保险责任,且部分计划覆盖特定私立医院,给付比例最高可达100%。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120种重大疾病,给付一次。 |
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
在60周岁前确诊18种男性特定疾病项下的一种或多种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
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
在60周岁前确诊18种女性特定疾病项下的一种或多种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
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 |
在60周岁前确诊18种老年特定疾病项下的一种或多种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 |
身故/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身故/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为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后恒安标准附加御如意两全保险合同终止。 ①身故/永久完全残疾时主险恒安标准御如意重大疾病保 险已交付的保险费和附加险恒安标准附加御如意两全保险已交付的保险费二者之和;
②身故/永久完全残疾时恒安标准附加御如意两全保险已交付的保险费的160%。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保险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为:附加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与主险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二者之和。 |
医疗保障 |
医疗保障包含:重度疾病及罕见病津贴、一般医疗费用、重度疾病及罕见病医疗费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细胞免疫疗法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费用、恶性肿瘤特定药品基因检测费用、特定疾病院外特定药品费用、特定医疗器械费用、特定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
投保年龄:18周岁-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至60/70/80周岁
因下列第一至第九项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患重度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