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保障期限:5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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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将按照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纳的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