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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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因遭遇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保险公司按事故发生时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因遭遇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发文号为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以下简称“评定标准”)中所列的伤残条目,保险公司根据“评定标准”对其伤残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