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1、终身领取,养老无忧
2、立即领取,有备无忧
缴费
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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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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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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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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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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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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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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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
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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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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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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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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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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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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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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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领取,高枕无忧
自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为年金保证给付期。若被保险人在该期间内身故,公司将一次性付清该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年金”,尽显人性关怀。
4、分红领取,乐享无忧
每年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分配现金红利,锦上添花,乐享更多收益。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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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前身故,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 | 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之前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若仍生存,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投保份数×1000 元人民币×给付比例(每年)。 |
年金 | 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若仍生存,则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直至身故时止。 |
金女士,30周岁,事业和收入均处于上升期。金女士在享受当前安逸生活的同时,也希望退休后的生活同样高品质。她觉得要实现这一点,光靠社保还远远不够,因此想趁自己年轻的时候,为将来准备好充足的养老金。最终金女士选择了海康[乐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年缴保费100,000元,缴费5年,共缴费500,000元,即可享有如下利益:
(1) 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每年领取9,000元,共计领取261,000元。
投保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缴费方式:趸缴、期缴
缴费周期:年缴、月缴
缴费期间:3年、5年、10年、15年、20年
年金开始领取年龄:55周岁、6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保费:趸缴每份1000元,30份起售;年缴每份1000元,3份起售
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年金之前,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除您以外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约定年金领取日前可领取) |
生存金 |
投保份数×1000元×给付比例(每年) (约定年金领取日前每年领取一次) |
年金 |
基本保额 (约定年金领取日后每年领取一次,保证领取至79周岁;若79周岁前身故,则受益人一次性领取保证领取期内未领取部分,合同终止)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金女士,30周岁,事业和收入均处于上升期。金女士在享受当前安逸生活的同时,也希望退休后的生活同样高品质。她觉得要实现这一点,光靠社保还远远不够,因此想趁自己年轻的时候,为将来准备好充足的养老金。最终金女士选择了海康[乐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年缴保费100,000元,缴费5年,共缴费500,000元,基本保额为2410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