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1、平准保费,安心保障
以低廉的保费提供给您高额的保障,带给您安心吉祥的生活。
2、多种缴费期限,选择灵活多样
我们提供多达六种的缴费期限:10 年缴、15 年缴、20 年缴、缴至60 周岁、缴至65周岁、缴至70 周岁,可以让您根据需要灵活的进行财务安排。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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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身故,合同效力终止,按基本保险金额给 付“身故保险金”。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除您以外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20周岁-56周岁
缴费方式:期缴
年缴期限:10年/15年/20年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基本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