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非职业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乱、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六)火灾、爆炸。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无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持有的其他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
(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在册执业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或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
(三)被保险人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律师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四)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诽谤,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文件、帐册、报表等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或盗窃抢夺,但经特别约定加保的不在此限;
(六)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中载明的追溯期之前发生的疏忽或过失行为。
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损毁或灭失;
(二)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
(三)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四)本保险单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的免赔额;
(五)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