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交通意外有保障,让您出行无忧
可保多种职业人群,覆盖面广。
保险责任
A.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按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B.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本公司按所列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残疾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合计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按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按所列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残疾保险金。 |
保什么 | 保多少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
约定保额 |
公共交通意外残疾 | 约定保额×残疾等级约定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