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合同全残项目列表所列全残的,合同终止,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对应的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的,合同终止,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