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基本责任 |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扣除累计已领取的养老年金的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日当时的现金价值。 (二)养老年金 合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按月领取和按年领取,共两种。 1.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年金。 2.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养老年金。 合同生效时养老年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如需更改为按年领取,您可以在合同生效满一周年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保险公司会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对养老年金领取方式进行变更。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