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期限:保至100周岁
投保年龄: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按受益人提供齐全的申请证明文件和资料时的万能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受益人提供文件或资料的时间如在保险期间以外的,则以保险期间届满日为准。 |
生存年金 |
合同届满五周年后被保险人仍生存,且合同万能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人民币两千元的,年金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生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按保险期间届满日当时的万能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