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 驾驶 或乘坐家庭自用汽车时,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 照主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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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用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 驾驶 或乘坐家庭自用汽车时,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依 照主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
家庭自用汽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 驾驶 或乘坐家庭自用汽车时,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依 照主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 任:
(一)主险合同责任免除部分所列情形;
(二)被保险人从事特技表演、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
(三)被保险人扒车、跳车;
(四)被保险人对所驾驶或乘坐的车辆进行人工直接供油;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学习驾驶机动或助动交通工具、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六)被保险人精神或行为障碍期间;
(七)被保险人驾驶营运交通工具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