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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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1.严重痴呆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严重痴呆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严重痴呆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5倍;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