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爱次元恶性肿瘤-重度医疗保险特点:
1、投保年龄广、等待期短
国联爱次元恶性肿瘤-重度医疗保险支持出生满28天-65周岁的人群投保,实现从幼儿到老年人的全覆盖,为众多群体提供防癌保障。且等待期短,仅为30天。
2、保障内容全面
国联爱次元恶性肿瘤-重度医疗保险除了提供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细胞免疫疗法医疗保险金,还关怀提供了交通费用津贴和基因检测费用。实现从出行到治疗全面保障。
3、保额高
国联爱次元恶性肿瘤-重度医疗保险提供保额充足,特定药品费用医疗最高200万、细胞免疫疗法医疗最高150万,充足的保额可为被保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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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并可以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在上海质子重离子中心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所实际产生的符合通常惯例且医学必须的医疗费用,在保险金给付限额内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若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对于治疗该疾病所发生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费用,在保险金给付限额内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
细胞免疫疗法医疗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指定适应症,并通过合同约定的细胞免疫疗法就医资格评估认为适合接受细胞免疫疗法(即CAR-T治疗),给付限额内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细胞免疫疗法医疗保险金 。 |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保障期限:1年
等待期:30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