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人寿惠泰鑫禧两全保险(分红型)特点:
1、年年分红 分外惊喜
国联惠泰鑫禧两全保险在获得满期稳定收益的同时,更可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参与公 司分红业务的盈利分配,有效抵御通货膨胀。
2、满期返还 获享增值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和保险期间,按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满期保险金,这样一来即使没有发生理赔,也可以保证本金不受损。
3、资金流动 易于规划
国联惠泰鑫禧两全保险有保单贷款权益,最高可贷80%现金价值,最久可贷6个月,让保障期间的资金周转更加灵活,可以满足临时大额资金需求。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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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 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 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对应比例;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以上:120%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承保年龄:28天-70周岁
保障期限:5年、6年和7年
缴费期间:趸缴、3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除外;
(6) 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