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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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提供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您可选择投保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公共交通工具四类交通工具中的一类或多类对应的保险责任,所选择的内容以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为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约定承担下列部分或全部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或公路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 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该类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前本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我们按扣除已给付被保险人该类交通工具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或公路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 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代码》所列伤残类别,我们按被保险人该类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意

外伤害评定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在第180日被保险人的治疗期仍未结束的,我们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我们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适用以上晋级规则。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该类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被保险人该类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该类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残两项保险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公共或乘坐、驾驶私家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该类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 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在第180 日被保险人的治疗期仍未结束的,我们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猝死;

 

(10)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险费。若您与受益人为同一人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则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第(2)至第(10)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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