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华宝无忧两全保险B款
-
投保范围
0-55周岁
投保年龄
15/20年
投保年限
长期保障可选15年或20年,到期一次性领取满期金,保障因疾病、意外、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且并未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全残,我们给付满期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 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并按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上述约定意外身故或全残责任给付后,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 存,且并未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全残,我们给付满期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9.4),我们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 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9.5),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并按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9.6),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 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上述约定意外身故或全残责任给付后,还将按基本保险 金额额外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5年和20年,您可选择其中之一。

被保险人条件


凡投保时出生满60日至55周岁(含55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5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满期金

约定金额

(生存且未因意外导致全残可领取)

疾病身故或全残 已交保费
意外身故或全残 已交保费+基本保额
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华华宝无忧两全保险B款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17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