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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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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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5年
投保年限
五年期两全产品,主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交通工具意外导致的可额外获得赔付。保单期满还可领取基本保额。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一般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感染艾滋、参加高危运动、违反承运人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定、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华附加两全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10)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满期金
基本保额
疾病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180天内疾病身故或全残,退还已交保费)

意外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2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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