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华瑞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5年
投保年限
中短期保障5年,包含满期金及分红金的领取,保障因疾病、意外或交通工具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身故 或全残的,我们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 险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 若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 残,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 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五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10)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满期金 基本保额
疾病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含180天内,领取已交保费)

意外身故或全残 2倍基本保额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华华瑞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49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