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年年返利 稳健收益
双重祝寿 养老无忧
高额保障 加倍呵护
每年分红 保值增值
生存给付 复利累积
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至每年 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6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满,生存至每年的保单 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5%给付生存保险金。 |
祝寿保险金 | 若生存至 60 周岁、8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等值于累计已交 保险费的 50%给付祝寿保险金。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身故,合同终止,我们将按如下约定给付: (1) 若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则我们退还累计已交保险费; (2) 若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未满 60 周岁,则我们按“年交保险费×交费 期间×10 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不超过累计已交保险费与 100 万元之 和; (3) 若身故时已满 60 周岁,则我们按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 祝寿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因疾病身故,我们按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 的祝寿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案例:被保险人为30岁,男性,每年交费100000元,交费期5年
本公司声明:
1
、以上累积生存金假定选择生存金、祝寿金留存公司生息,累积生存金、祝寿金利率按照3%的利率累积生息,生存金、祝寿金累积利率是非保证的,该累积利率由本公司定期宣布。
2、以上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3、以上累积红利计算时假定年红利累积利率为3%,红利累积利率是非保证的,该累积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4、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
保障范围:生存保险金祝寿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
适用人群:28天-50周岁
现金返还:保单生效至6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保额的10%
61周岁至保险期满:每年返还基本保额的15%
祝寿金给付:60周岁及80周岁时按累计保费的50%给付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食物中毒,药物过敏;
(11)被保险人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2)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3)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8项至第1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按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金 | 保单生效起至60周岁 |
基本保额×10% (每年领取一次) |
61周岁起至保险期满 |
基本保额×15%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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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
已交保费×50% (60周岁和80周岁时各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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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 |
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
年交保费×交费期间×10 (最高领取不超过已交保费和100万元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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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60周岁 | 已交保费-已领取祝寿金 | |
疾病身故 | 已交保费-已领取祝寿金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食物中毒,药物过敏;分娩、流产、宫外孕等;患精神和行为障碍;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国华盛世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 70400 元,5 年交费,保险期间至80周岁,年交保险费 50000 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