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等待期:180天(意外身故无等待期)。 赔付规则: 等待期内非意外身故: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身故:按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赔付。
17周岁及以下:100%已交保费;18-41周岁:160%已交保费;42-61周岁:140%已交保费;62周岁及以上:120%已交保费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