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28天-70周岁
保障期限:8年、10年
缴费方式:3年交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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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与合同保单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国华泰山尊两全保险特点:
1、年龄广泛
投保年龄广泛,最高可至70周岁
2、利益确定
利益合同载明,安全稳健享增长
3、双重守护
一保单双守护,满足保障或利益需求
4、免责项少
免责条款仅3条,安心持有享无忧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