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间:终身
犹豫期:15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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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1)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前(不含8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期间,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2)自被保险人年满86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
祝寿保险金 |
自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期间,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祝寿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5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当日)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保单价值与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5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保单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