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本合同生效后,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释义中所定义的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8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1.本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投保年龄:0-50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