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 年金给付
在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当日,由您申请并经我们同意后,我们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当时账户价值的10%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险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金额降低。当保险单账户价值余额不足100元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给付年金后,保险单账户减少的投资单位数按照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
二、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单账户价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单账户价值以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并接受理赔申请后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
三、 满期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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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单账户价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本合同终止。我们以满期日后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计算的保 险单账户价值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
年金 | 在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当日,由您申请并经我们同意后,我们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 按照当时账户价值的 10%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险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金额降低。当保险单账户 价值余额不足 100 元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保险期间
保什么 | 保多少 |
年金 |
保单账户价值×10% (保单生效第5年申请后每年领取一次至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足100元为止) |
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价值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