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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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 |
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已满18周岁的,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前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或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已满18周岁的,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或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