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团体建筑工程(A款)意外伤害保险 属于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产品,提供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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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伤残的,且伤残程度符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等级项目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标准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相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险公司向某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相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累计赔付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相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相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