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等待期:30日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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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重度”医疗费用保险金 |
包含:“恶性肿瘤-重度”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重度”特殊门急诊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重度”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重度”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
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 |
包含: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急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保险金 |
包含: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特殊门急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 |
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
“恶性肿瘤-重度”赴日医疗费用保险金 |
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
特需医疗费用保险金 |
特需医疗费用保险金:1.“恶性肿瘤——重度”或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的住院治疗;2.指定移植手术;3.指定重大手术。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