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年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按照我们的规定申请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下列两个日期的较迟者起,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当日24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与我们约定的比例,提取当时个人账户价值作为年金给付予被保险人,直至本合同效力终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我们给付的年金金额以您已交保险费的20%为限。
1、本合同的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2、被保险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审核同意后的下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每次提取后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按ᨀ取金额等额减少,且ᨀ取后个人账户价值的余额需符合我们的要求,否则我们将停止给付年金。一旦年金给付中断,再次领取年金需被保险人重新申请。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年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申请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下列两个日期的较迟者起,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当日24时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比例,提取当时个人账户价值作为年金给付予被保险人,直至合同效力终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保险公司给付的年金金额以您已交保险费的20%为限。 1、合同的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2、被保险人提出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的下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每次提取后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按ᨀ取金额等额减少,且ᨀ取后个人账户价值的余额需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否则保险公司将停止给付年金。一旦年金给付中断,再次领取年金需被保险人重新申请。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扣除退保费用后的个人账户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们将向您退还扣除退保费用后的个人账价值。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