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满期给付100%保额作为教育金
三种交费保障期限储备教育金
终了红利为教育金储备添动力
高额的身故保障让家人更安心
保障利益
满期给付 更多安心
被保险人生存至满期且合同有效,我们将给付相当于保险金额的100%的满期金,作为您孩子的教育金、创业金或者婚嫁金,为您孩子的成长助一臂之力。
交费灵活 领取随心
我们提供3种交费方式供您选择,让您的教育金储备选择更加灵活。在满期时,您既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也可与我们约定领取方式进行领取。
终了红利 更多收益
您还可参与公司分红业务的红利分配。如投保人于保单生效5年后退保或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1年后不幸身故或生存至满期,我们将一次性给付终了红利作为特别投资回报,为教育金储备增添动力。
长期保障 身后无忧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非意外身故或全残,可获得相当于111%已付保险费的身故、全残保障;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导致身故或者全残,则可获得相当于100%保险金额的身故、全残保障。真正长期保障,身后无忧。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遭受非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则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11%计算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事 故而身故,则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若投保时年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 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事故而身故,则我们在给付合同约定的身 故保险金后,再按约定保险金额予以给付,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遭受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残疾,则我们按已交保 险费的 111%计算给付全残保险金;或者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因该意外事故被 鉴定为符合上述一项或多项残疾,则我们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若投保时年满18周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 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因该事故被鉴定为符合上述一项或多项残疾,则我们在给付 以上全残保险金后,再按约定保险金额予以给付,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期间届满且本合同仍有效者,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 金”予您,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或者 满期时您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转换成年金方式领取,同时约定年金领取方式。 |
金太太今年35岁,有一个8岁的女儿小静,刚上小学一年级。为了使宝贝女儿在将来能够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且不给自己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金太太决定为宝贝女儿准备一笔5万元的大学教育金。经过比较后,她选择了金盛保险的“金品人生A5”理财计划,并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为女儿购买了5份,每年交费8,575元,分5年交纳。以下是小静可得到的保障利益:
√大学教育金
在小静18岁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满期金5万元作为大学教育金。
若不希望一次性领取,也可与我们约定领取方式分期领取。
√百岁贺寿金
生存至100周岁,可获得10万元的贺寿金
√终了红利给您额外奖金
在小静18岁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给付的终了红利作为特别奖金,金额为6,480元(按照中等红利水平假设计算)。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小静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非意外导致身故或者全残,我们将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11%;
若小静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遭遇意外导致身故或者全残,我们将给付5万元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保费速查
本产品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及除外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条款所释义的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条款所释义的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未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条款所释义的残疾的,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什么 | 保多少 |
非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111% |
意外身故 | 约定保额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
约定保额 (投保时年满18周岁可领取) |
非意外全残 | 已交保费×111% |
意外全残 | 约定保额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残疾 |
约定保额 (投保时年满18周岁可领取) |
满期金 |
约定保额 (一次性领取或转换成年金方式领取)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金太太今年35岁,有一个8岁的女儿小静,刚上小学一年级。为了使宝贝女儿在将来能够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且不给自己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金太太决定为宝贝女儿准备一笔5万元的大学教育金。经过比较后,她选择了金盛保险的“金品人生A5”理财计划,并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为女儿购买了5份,一份保额1万元,每年交费8,575元,分5年交纳,保险期间10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