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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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满18周岁,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⑴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 ⑵合同的现金价值。 2、在合同有效期内,已满18周岁且缴费期内,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⑴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 ⑵合同的现金价值。 3、在合同有效期内,已满18周岁且缴费期满,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⑴合同的年度保险金额; ⑵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 ⑶合同的现金价值。
相应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