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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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且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仅以给付一项为限: 一、身故保险金 1、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满 18 周岁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 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⑴ 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 ⑵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满 18 周岁(含)后、且于交费期满日 (含)前身故,则保险公司 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⑴ 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 ⑵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满 18 周岁(含)后、且于交费期满日后身故,则保险公司按被保 险人身故时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⑴ 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⑵ 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
⑶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全残保险金 |
1、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满 18 周岁前发生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 保险公司按被保 险人全残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⑴ 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 ⑵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满 18 周岁(含)后、且于交费期满日(含)前发 生保险合同所 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全残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 同效力终止: ⑴ 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 ⑵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满 18 周岁(含)后、且于交费期满日后发生保险合同所约定的 全残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全残时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⑴ 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⑵ 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 ⑶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被保险人同时
如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全残项目时,保险公司只给付一项“全残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