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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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责任 |
重疾:110种,初次确诊赔付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 中症:35种,赔付60%基本保额,赔付3次。 轻症:40种,赔付30基本保额,赔付4次。 |
可选责任 |
疾病关爱金(可选):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首次确诊重/中/轻症,额外赔80%/50%/10%基本保额。 重疾二次赔付(可选):确诊首次重疾,间隔1年,65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确诊第二次重疾(不同种)按以下比例赔付,限1次; 间隔1年(含)-2年:40%;间隔2年(含)-3年:80%;间隔3年及以上:120%。 恶性肿瘤或原位癌关爱金(可选): ·恶性肿瘤一轻度或原位癌关爱金(1次) ①首次确诊恶性肿瘤-轻度/原位癌-→恶性肿瘤-轻度/原位癌间隔3年,赔付30%基本保额; ②前4次恶性肿瘤-轻度/原位癌以外轻症-→恶性肿瘤-轻度/原位癌; 间隔180天,3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重度关爱金(1次) ①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恶性肿瘤-重度(含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