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人寿齐家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个人
投保范围
18-60周岁
投保年龄
10年、20年、30年、保至60/65/70/75周岁
投保年限
国富人寿齐家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水陆公共交通/航空/法定节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可选3个责任。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保障内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险费。

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或全残,除按前款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或全残,除按前款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0%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法定节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在法定节假日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或全残,除按前款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法定节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一)可选责任一:猝死关爱金

65周岁之前猝死,保险公司除按前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猝死关爱金,合同终止。

(二)可选责任二:身故或全残特别关爱金

45周岁之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除按前款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身故或全残特别关爱金,合同终止。

(三)可选责任三:重度恶性肿瘤身故关爱金

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自确诊之日起五年内因该“恶性肿瘤——重度”导致身故,且身故时被保险人未满65周岁,保险公司除按前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身故关爱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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