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住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故意伤害或杀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的伤残,未在《评定标准》中列明的伤残。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受此限。
(4)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遭受的任何意外。
(5)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7。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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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并自该意外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下同)直接因该意外而身故的,按照合同载明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并自该意外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直接、完全因该意外造成《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按照“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分项限额×《评定标准》中与评定结果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猝死保险金(可 选)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突发疾病而导致猝死,按合同约定的对被保险人的猝死保险责任分项限额给付猝死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合同终止。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可选)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并在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5接受住院治疗,将依据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和被保险人的住院日津贴额,按照约定方式,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 |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交 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可选) |
合同保障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包括以下5类,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类别进行投保: A 类: 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 B 类: 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的轮船 C 类: 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客运火车 D 类: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运营汽车
E 类:指被保险人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非运营汽车 |
复星联合爱无忧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特点:
1、公共交通工具保额额外给付:如因火车、轮船、航空导致的意外身故/伤残,可以与个人意外身故伤残责任保额叠加,同时给付保险金。
2、外伤害住院津贴责任: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住院,单次住院最长赔付90天,全年累计最长赔付180天。非手术住院累计最长赔付3天。
承保年龄:符合投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