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联合家医保重大疾病保险2022基础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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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合同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共有 110 种,被保险人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
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年满51周岁(不含 51 周岁生日)之前,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则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除身故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复星联合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