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投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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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38种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包含6种轻度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
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轻度疾病或者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受此限: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