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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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关爱生存金: 如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生存金开始领取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不计息)的10%一次性给付关爱生存金。给付后本项责任终止。 年金: 自保险合同约定的生存金开始领取日起,如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累计已领取的生存金之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