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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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7周岁及以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 18周岁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合同交费期间未满的,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合同交费期间已届满的,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