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的有效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内(含第一百八十天)为等待期。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本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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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如果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 并经医生 确诊初次患有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 种疾病,将无息返还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 ,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疾病, 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患有本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
(6)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患遗传性疾病、感染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