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而入住医院治疗,经医疗机构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对该次住院治疗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补充医疗保险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照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 |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而入住医院治疗,对于在与住院相同的医院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三十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所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附加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门诊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补充医疗保险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照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 |
特定门诊治 疗费用保险金 |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而入住医院治疗,对于在与住院相同的医院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三十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所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附加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门诊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补充医疗保险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照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 |
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而在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手术,保险公司在扣除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补充医疗保险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照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门诊手术费用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