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顺达E 行身故意外伤害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70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意外保障,若乘坐合同定义的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身故,按对应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您可选择投保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公共交通工具、自驾车五类交通工具中的一类或多类对应的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约定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公共交通工具时,或乘坐、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 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公共交通工具时,或乘坐、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按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最长不超过1 年,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终止日零时止。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8)被保险人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食物中毒,药物过敏;


(11)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12)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3)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


(14)被保险人在汽车、班车或列车的车厢外部,轮船的甲板之外或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15)被保险人患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谁能保
0-70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自杀、腰椎间盘突出症、置身交通工具外部、医疗事故、精神疾病、违反安全乘坐规定、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未遵医嘱、参加高危运动、分娩流产等生殖生育相关的行为、故意斗殴、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东吴顺达E 行身故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意外身故

约定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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