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交费期满前,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18周岁后,交费期满后,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
给付比例:18-40周160%;41-60周140%;61周岁及以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