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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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 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未满18周岁 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险费,二者取大。 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交费期满前,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二者取大。 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交费期满后,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三者取大。 2. 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已满18周岁 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二者取大。 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三者取大。 给付比例: 18-40 周岁 160% ;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