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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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年金 |
1、75周岁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年金。
2、75周岁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生存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公司按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领取的生存年金,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