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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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乘以对应的比例给付。
到达年龄对应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