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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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0
投保年龄
一年
投保年限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范围
暂无说明
保险案例
费率表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但因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  事故造成的污染不在此限; 
(七)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坐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五)间接损失; 
(六)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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