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保险金
自投保人选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的,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开始领取年龄分为55(仅限女性)、60、65周岁三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养老保险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后,不得变更领取方式。如果投保人选择月领方式,则每月本公司将按年领方式下养老保险金给付标准的8.5%给付养老保险金。如果投保人未选择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二、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的,本公司将按照投保人累计实际交纳的本合同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日本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之间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当日)起20个保单年度内身故的,本公司将按照20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累计实际给付的养老保险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身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受益人,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起20个保单年度后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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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 | 自投保人选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开始领取年龄分为55(仅限女性)、60、65周岁三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养老保险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后,不得变更领取方式。如果投保人选择月领方式,则每月保险公司将按年领方式下养老保险金给付标准的8.5%给付养老保险金。如果投保人未选择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投保人累计实际交纳的合同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日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之间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当日)起20个保单年度内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照20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累计实际给付的养老保险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身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受益人,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起20个保单年度后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