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为等待期。投保人连续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的续保合同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或首次被确诊为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疾病的,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特定癌症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中女性特定癌症指原发于女性乳房、子宫、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的恶性肿瘤,但不包括原发于其他脏器或部位的恶性肿瘤转移致上述部位的转移癌。
三、女性乳腺癌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乳腺癌,除给付上述第二项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外,本公司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女性乳腺癌特别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原位癌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本合同中女性原位癌指原发于女性乳房、子宫、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的原位癌。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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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 | 若于合同等待期后,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 诊断患有合同所约定的女性特定癌症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 合同终止。 |
女性乳腺癌特别保险金 | 若于合同等待期后,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所约定的女 性乳腺癌的,除给付上述第二项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的20%额外给付女性乳腺癌特别保险金,合同终止。 |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 若于合同等待期后,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所约定的女 性原位癌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本合同中女性原位癌指原发于女性乳房、子宫、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的原位癌。 |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五、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六、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前已患的既往症及其并发症。
因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其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因上述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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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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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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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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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特定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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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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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确诊乳房、子宫、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疾病,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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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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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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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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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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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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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确诊乳房、子宫、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疾病,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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