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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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未满 18 周岁,按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已满 18 周岁,按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上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只给付其中一项。 |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特别保险金 |
年满 18 周岁且未满 71 周岁,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合同终止。最高 500 万元为限。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特别保险金只给付其中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