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二者取大。
已满18周岁,交费期满日前(含),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和现金价值二者取大。
已满18周岁,交费期满日后(不含),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和现金价值以及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三者取大。
给付比例: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